單位 | 教務組 | 發公告者 | 教務組長 | 來源 | 163.27.?.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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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為使經濟弱勢家庭之學生安心就學,請加強宣導國中小代收代辦費補助措 | 相關網址 | 無 | 人氣 | 2717 |
時間 | 2018-02-09 08:58:29 (最新編修時間 2018-02-09 09:00:53) | 相關附件 | 有 | 管理 | 編修 刪除 |
主旨:為使經濟弱勢家庭之學生安心就學,請加強宣導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補助措施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10325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落實國民教育法第5條規定,避免在學學童因家庭經濟因素及突發困境而輟學,適時給予經濟上 之支持,國教署針對弱勢學童補助代收代辦費。 三、本案之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(經導師確認)等三類學生,補助方式 如下: (一)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由導師主動提報,或接受家長申請後由導師過濾確認。 (二)導師初核確認後由學校彙整,學校尋求教育儲蓄戶協助。 (三)學校經費不足時,提報本府申請協助。 四、為使社會資源合理運用,並使教育機會均等,請各校確依上開流程辦理,並確實審核: 各校教師於開學前應確實訪查學生生活情況,並於輔導記錄卡提出輔導及協助計畫,學校彙整 教師提報資料後,召開審核會議提出協助計畫,如有經費不足,請提報本府。 五、本案補助原則為: (一)經費不重複補助原則:排除政府政策已補助及私人機關補助或認養之學生。 (二)資源合理運用之教育機會均等原則:協助社會福利機制未能照顧及家中經濟突發狀況之學生。 六、本案補助依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及規定額度補助,並請各校確實公告周知,以維護弱勢學生 就學所需。 | |||||
★相關附件1:376499790Y0000000_0505326A00_di.pdf (大小:88K 時間:2018-02-09 08:58:29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