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 | 人事 | 發公告者 | 人事 | 來源 | 163.27.?.?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標題 | 轉知108年9月9日修正之試場規則 | 相關網址 | 無 | 人氣 | 1945 |
時間 | 2019-10-15 10:22:43 | 相關附件 | 無 | 管理 | 編修 刪除 |
主旨:108年公務、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、108年交通事業郵政、 公路、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即將舉行,本考試適用108年9月 9日修正之試場規則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考選部108年10月7日選高三字第1081400502號書函辦 理。 二、旨揭考試預定於108年11月2日(星期六)至3日(星期日)在臺 北、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同時舉行筆試。簡任升官等考試僅 設臺北考區,並於11月4日(星期一)舉行口試。 三、試場規則修正相關重點說明如下: (一)身分查驗制度: 1、應考人應持國民身分證、護照或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 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、駕駛執照應試。漏未持身分證 件或所持身分證件有疑義者,得出具切結書並接受拍 照存證後先行入場應試,但至遲應於該次考試應試結 束前,持有效身分證件正本由監場人員驗明身分。違 者,不予計分。 2、交通事業郵政、公路人員升資考試士級晉佐級業務類 考試考試類科全列考測驗題,監場人員於第一節考試 開始後,進行應考人身分查驗時,將請應考人於到考 簽到表簽名。 (二)取消入場證制度:考選部於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提供與入場證資訊相同之考試通知書,請應考人自行下 載,並依考試通知書所載之日期與時間,於指定之試場 應試。考試通知書非應試必要文件,試務中心不辦理補 發。應考人欲攜帶考試通知書入場應試者,應以空白紙 張列印。其正、反面均不得錄存任何文字、圖畫、符碼 或記號,違者以作弊論處。 (三)每節考試開始15分鐘內得入場應試:應考人至遲應於每 節考試開始後15分鐘內入場應試,逾時不得入場;考試 開始後45分鐘內,不得離場。 (四)考試時,應考人不得隨身攜帶、配戴或使用行動電話、 電子穿戴式裝置(例如:小米手環、Apple Watch、 Google Glass……等)或其他具有資訊傳輸、感應、拍 攝或記錄功能之器具、設備,並不得置放於試場座位四 周。其關機者亦同。 (五)考試期間違反試場規則第15條至第20條之情形,將分別 予以扣考、扣分或不予計分之處分,同時觸犯刑事法律 者,將依法告發。為維護應考人權益,請先詳閱試場規 則。 四、本考試之考試通知書預定自108年10月18日起於國家考試網 路報名資訊系統(網址:https://register.moex.gov. tw)之「考試通知書下載」項目開放下載。如有申請到考 證明之需要,請自行列印考試通知書,並於考試最後一節 開始前交請監場人員簽發。如未及申請,請於考試結束後 下載列印考試通知書並備妥回郵信封郵寄至考選部高普考 試司第三科申請。 五、試場規則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(網址:http://www. moex.gov.tw)之「考選法規/典試、監試、考試通用法 規」項下查詢。 |